智慧健康养老产品、智慧健康养老服务,可申报推广目录。 近日工信部发布通知文件《三部门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申报工作的通知》,项目申报范围包含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和智慧健康养老服务。 申报基本条件: 1.申报范围按附件所列分类,并满足相应要求; 2.申报单位本次申报产品(服务)数量不得超过5个,已入围过的产品(服务)不重复申报; 3.申报的产品应在功能性、易用性、可靠性、安全性等方面具备较高的技术水平;申报的服务应能对接老年人健康和养老服务需求,深度整合线上线下资源; 4.申报的产品和服务应上市销售半年以上,符合相关标准,具备一定市场影响力,具有较高的用户认知度和满意度。 申报单位提交的证明材料按下列顺序编排(视情况提供,可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): 营业执照、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、单位注册商标证明文件、产品/解决方案/服务说明书、产品专利证书/软件著作权、产品/解决方案检测认证书复印件、第三方评估报告、近三年销售/服务合同、服务有效用户证明、所获奖项、产品照片等证明材料。 温馨提示: 1、申报产品时,同一系列产品选择主型号进行申报,且应与出具的检测报告中的型号保持一致。 2、方案采用的信息化系统符合国家相关信息安全标准要求,具备安全防范管理机制,建立隐私数据管理和使用规范,保障用户隐私数据安全。 申报时间: 2024年10月14日前。 另外,企业申报的与软件/系统/平台研发相关的产品项目、方案采用的信息化系统等,“产品/解决方案检测认证书”建议可以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软件测试报告作为佐证。 拥有CMA和CNAS证书,为申报单位提供首版次软件申报测试服务。软件测试根据GB/T 25000.51-2016 《系统与软件工程 系统与软件质量要求和评价(SQuaRE)第51部分:就绪可用软件产品(RUSP)的质量要求和测试细则》的要求对送检产品进行测试,对产品进行全面的测试评价,出具的软件测试报告具有公正性和法律效力,欢迎来电垂询!
为推动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,工业和信息化部、民政部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决定组织开展 2024 年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申报工作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方向
(一)智能健康管理设备。
(二)智能养老监护设备。
(三)家庭服务机器人。
(四)其他智能健康养老产品。
(五)智慧健康养老服务。
二、申报条件
(一)申报主体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,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或服务机构。
(二)产品和服务应具有技术先进、创新性强、性能稳定等特点,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。
(三)产品和服务应具有明显的应用效果和市场竞争力,能够满足老年人健康养老需求。
(四)申报主体应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,能够为用户提供优质的服务。
三、申报材料
(一)2024 年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申报书。
(二)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。
(三)产品和服务的相关证明材料,如检测报告、专利证书、软件著作权证书等。
(四)产品和服务的用户使用报告或案例。
(五)售后服务承诺书。
四、申报程序
(一)申报主体向所在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、民政部门、卫生健康委提出申请,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。
(二)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、民政部门、卫生健康委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,确定推荐名单,并将推荐名单及申报材料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民政部、国家卫生健康委。
(三)工业和信息化部、民政部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对推荐名单进行评审,确定 2024 年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,并向社会公布。
五、其他事项
(一)请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、民政部门、卫生健康委高度重视,加强组织协调,做好宣传发动和申报指导工作。
(二)请各申报主体按照要求认真填写申报书,并确保申报材料真实、准确、完整。
(三)本次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。
(四)联系方式
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:010-68205214
民政部养老服务司:010-58123162
国家卫生健康委老龄健康司:010-62030627
附件:2024 年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申报书
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
民政部办公厅
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
2023 年 10 月 10 日